嘉美環(huán)保拆遷區(qū)域復耕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嘉美環(huán)保拆遷區(qū)域復耕工程 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興市和橋鎮(zhèn)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鎮(zhèn)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宜興市和橋鎮(zhèn);
2.2工程規(guī)模: /;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4合同估算價:約26.18 萬元;
2.5工期: 2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2 月 6日,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25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3.5資格審查條件:
3.5.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5.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5.4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3.5.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5.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6.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6.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6.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6.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6.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6.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2024年 11月22 日至2024年
11 月 26 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00。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擬派經辦人攜下列4.2條資料前往永道工程咨詢(江蘇)有限公司(環(huán)科園綠園路太平洋大廈228號14樓1402A)報名。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招標文件費在獲取招標文件時現金收取,售后不退)
4.2報名須提供的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③授權委托人身份證④授權委托人(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意連續(xù)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繳費證明⑤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本次招標不接受郵購招標文件。近三年內受過處罰的投標申請人在報名時須主動出示資料,否則一旦被查實,將取消資格。
報名資料上需提供報名單位郵箱及聯系電話。
4.3投標保證金:報名單位需交納投標保證金伍仟元整方可報名(要求投標人在報名前須打入以下賬戶,并且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需備注繳納投標單位的名稱及報名工程的名稱)
接收單位:永道工程咨詢(江蘇)有限公司宜興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興支行
開戶賬號:1103028809201380095 行號:102302302884
繳納形式:轉賬、電匯、本票、銀行匯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標保證金),開標當天投標人需在交驗投標保證金收據后方可參加投標。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組織答疑。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 11 月 28 日下午2時,地點為:永道工程咨詢(江蘇)有限公司(環(huán)科園綠園路太平洋大廈228號14樓1402A)。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符合性審查的原件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和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意連續(xù)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被授權委托人同時為投標項目負責人則不需提供);③授權委托人身份證;④營業(yè)執(zhí)照;⑤資質證書;⑥注冊建造師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及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意連續(xù)三個月);⑦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標保證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出席開標會。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2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xù)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8.3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被鎖定并進入整改期的,自鎖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資質參加本工程投標(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yōu)闇剩?/p>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在宜興市和橋鎮(zhèn)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
9.2本公告發(fā)布日期從2024年 11 月 22 日至2024年 11 月 26 日,本公告為第 1 次發(fā)布公告。
10.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宜興市和橋鎮(zhèn)人民政府
聯 系 人: 秦先生
電 話: /
招標代理機構:永道工程咨詢(江蘇)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曹先生
地 址:環(huán)科園綠園路太平洋大廈228號14樓1402A室
電 話: 13812239814
2024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