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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關于印發(fā)《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的通知
來源:宜興市民政局 時間:2024-01-24 14:41:14 瀏覽次數: 字號:[ ]
索引號 014046317/2024-00368 生成日期 2024-01-24 公開日期 2024-01-24
文件編號 公開時限 長期公開
發(fā)布機構 宜興市民政局 公開形式 網站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面向社會
效力狀況 有效 公開程序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主題(一) 民政、扶貧、救災 主題(二) 社會事務 體裁 其他
關鍵詞 殯費,殯葬,行政 分類詞 民政,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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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述 市政府關于印發(fā)《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管理辦),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繼續(xù)深化我市殯葬改革,弘揚文明殯葬文化,加快推進移風易俗,樹立喪事簡辦等社會新風尚,根據《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無錫市市區(qū)文明辦喪和節(jié)地生態(tài)安葬減免獎補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集中文明辦喪的本市城鄉(xiāng)戶籍居民、持有本市《江蘇省居住證》且在本市居住滿6個月的居民。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集中文明辦喪,是指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居民,在經市民政局公示的殯儀服務單位文明辦理喪事,辦喪過程中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權益,不使用殯儀樂隊、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搞封建迷信活動等其他行為。

  第四條 實施集中文明辦喪獎補標準:2000元/戶(集中文明辦喪服務費用低于2000元的,獎補標準以實際結算費用為限),根據各殯儀服務單位指定的已公示服務項目進行獎補。

  第五條 申請人(一般應為逝者直系親屬)須向辦喪地殯儀服務單位提出申請,簽署《宜興市文明殯儀承諾書》并填寫《宜興市集中文明辦喪獎補審批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暾埲松矸葑C復印件一份;

 ?。ǘ┦耪咚劳鲎C明、本市相關單位開具的火化證明材料、逝者身份證或《江蘇省居住證》復印件各一份。

  第六條 集中文明辦喪獎補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各殯儀服務單位經初審后統一申報,經市民政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局按季結算。

  殯儀服務單位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申請人進行費用結算時,由殯儀服務單位減扣2000元資金(文明辦喪服務費用低于2000元的,減扣金額以實際結算費用為限)。

  第七條 市民政局及各鎮(zhèn)(街道)應加強政策宣傳,落實惠民政策。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要建立聯合督查制度,嚴格獎補費用的審核管理,定期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八條 實施集中文明辦喪的申請人和相關殯儀服務單位應如實提供證明材料,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法律法規(guī)已有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如有冒領、騙領等情形,由市民政局依法責令退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