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4期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發(fā)《宜興市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來源:宜興市人民政府網站       時間:2018-09-03 16:17:01   [        ]     
文號 宜政辦發(fā)[2018]79號
制發(fā)機關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02
文件類別
文件狀態(tài) 執(zhí)行中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環(huán)科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宜興市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8年)》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日

宜興市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8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宜興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文件精神,根據《宜興市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削減燃煤使用量,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促進環(huán)境空氣質量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充分認識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燃煤鍋爐整治作為控制煤炭消費、實現持續(xù)削減的重要工作內容,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整治工作,為實現 “263” 專項行動減煤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用兩年時間,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燃煤鍋爐整治任務,有效削減鍋爐煤炭消費量,鍋爐大氣污染物明顯減少。

2017年,對照《無錫市高污染燃料鍋爐大氣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錫政辦發(fā)[2014]186號)要求,開展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整治工作“回頭看”,鞏固整治成效,確保全部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開展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2018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

三、工作計劃

經初步排查,全市需整治的10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為29臺,共計4039.5蒸噸。其中: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12臺、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17臺。具體名單見附件。

2017年完成6臺65蒸噸/小時及以上、共計2180蒸噸的燃煤鍋爐的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改造)。

2018年計劃完成11臺65蒸噸/小時及以上、共計1620蒸噸的燃煤鍋爐的綜合整治改造;完成12臺35蒸噸/小時以下、共計239.5蒸噸的燃煤鍋爐的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

四、工作內容

(一)制定整治方案

建立統(tǒng)一編號的燃煤鍋爐清單,逐一明確整治方案,限期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關?;虺团欧鸥脑?,逐級落實責任主體。

(二)提高準入門檻

非電行業(yè)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和燃煤鍋爐。原有自備燃煤電站鼓勵改為公用電站或改造為公用熱電聯產。

(三)發(fā)展集中供熱

依照規(guī)范,科學編制區(qū)域集中供熱規(guī)劃(方案或計劃)。按照逐步削減燃煤、擴大利用天然氣、積極利用“三余”資源的原則,重點發(fā)展非煤公用熱電聯產。原則上不再新增燃煤熱源點。按照以大代小、減排提效的原則,重點對現有熱電企業(yè)密集地區(qū)開展整合替代,逐步減少熱電企業(yè)和熱源數量。鼓勵現有大型發(fā)電機組實施供熱改造,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大機組15公里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燃煤小熱電和分散鍋爐關停整合工作。

(四)推廣清潔能源

擴大天然氣利用,鼓勵發(fā)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大力開發(fā)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創(chuàng)新“互聯網+新能源”發(fā)展模式,融合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等,推進能源微電網項目建設,綜合利用各種清潔能源實現燃煤鍋爐替代。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推進落實

各鎮(zhèn)、園區(qū)、街道要全面落實燃煤鍋爐整治主體責任,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確保整治到位。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自身職能,協同做好燃煤鍋爐整治工作。

(二)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管

各鎮(zhèn)、園區(qū)、街道和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燃煤鍋爐的監(jiān)管,對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燃煤鍋爐,依據新《環(huán)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從嚴處罰;對不符合排放標準、能耗要求和存在安全問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整治的燃煤鍋爐,依據《無錫市實施<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辦法》等法規(guī)予以處罰。

(三)嚴格監(jiān)督考核

燃煤鍋爐整治工作作為“263”專項行動和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務之一,實行每月調度,每季一通報,每年一考核。對履職缺位、弄虛作假和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鎮(zhèn)街、部門予以通報批評。

(四)明確獎勵措施

1、爭取省級補助。對完成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任務的企業(yè)單位,由市有關部門按政策規(guī)定協助其爭取上級補助資金。

2、落實市級補助。(1)對實施清潔能源改造或淘汰的鍋爐按3萬元/蒸噸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助。(2)燃氣供應企業(yè)對改造企業(yè)配套工程建設費及氣價執(zhí)行與改造進度聯動的階梯式優(yōu)惠價格。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鎮(zhèn)、園區(qū)、街道要對鍋爐使用和整治情況實施動態(tài)管理,每月23日前將當月鍋爐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大氣辦。

附件:宜興市燃煤鍋爐整治名單(2017-2018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