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5期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無錫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來源:宜興市人民政府網站       時間:2017-11-01 15:32:24   [        ]     
文號 宜政辦發(fā)[2017]133號
制發(fā)機關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30
文件類別
文件狀態(tài) 執(zhí)行中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環(huán)科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xiàn)將《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無錫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錫政辦發(fā)〔201716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附件:《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無錫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30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無錫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錫政辦發(fā)[2017]167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保障全市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確保生育保險制度的平穩(wěn)運行。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調整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自201771日起執(zhí)行,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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